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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约定减免延期告示
居民朋友们:
为使大家更好地享受到社区门诊诊查费减免政策的优惠,方便群众办理约定手续,按照市卫生局统一规定,2007年7月1日后未签约的本市市民,继续可以享受社区门诊诊查费减免的优惠,至2007年年底。
您若尚未办理约定手续,可携带社会保障卡至中心预检处办理约定手续。
医保签约后,您将享受如下优惠:
在我们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约定手续,长宁区8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将成为您的约定单位,您可以自由就诊,任何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能为您提供就诊和定向转诊服务。约定对象至社区就诊减免普通门诊诊查费;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的定向转诊单,在有效期内至定向转诊单所指定的二、三级医疗机构挂号,可享受一次由该接诊医疗机构给予的普通门(急)诊诊查费减免50%的优惠。
新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
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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